犯罪团伙大量生产蒙牛伊利雪糕
2008年4月至7月,仇海营、崔留芷、严双全、闫庆文、黄学礼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河南省南乐县千口乡千口村内共同投资,合作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巧乐滋”的雪糕产品共计117571件(箱),假冒注册商标“卡通人”(大布丁)的雪糕产品共计3947件(箱),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119998元。其间,仇海营与被告人闫中波合作,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河南省南乐县千口乡千口村加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绿色心情”的雪糕产品共计110855件(箱),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773680元。
假冒注册商标如何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仇海营、崔留芷、严双全、闫庆文、闫中波、黄学礼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和假冒专利罪,依法择一重罪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断。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分别判处五年至二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2446839元至311999。8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