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别人钱财目的,犯罪分子不择手段,设局赌博诈骗他人钱财,是犯罪手法之一。最近,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设局赌博诈骗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庞某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庞某知道被害人杨某准备买汽车后,产生了要骗取钱财的念头。2012年6月10日下午,庞某与梁某、甘某(均另案处理)经密谋后,骗杨某来到玉林市玉州区一环东路花园国际大酒店208号房内,设赌局诱骗杨某参赌,在赌博的过程中利用磁铁控制赌具的方式获赢,骗取了杨某的现金共67000元。
公诉机以被告人庞某涉嫌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超公诉,根据被告人黄岩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设局赌博,骗别人入局,自己却入狱,何苦?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法律严厉禁止,被害人杨某明知赌博有害,却要参赌,痛失钱财,活该。
设局赌博骗人钱财的人入狱了,被骗的人应从中吸取教训。为了预防受骗,建设和谐社会,人们要洁身自爱,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