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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定金可以不双倍返还吗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5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收了定金可以不双倍返还吗
  我有套房子要出售,对方交纳了1万块钱定金,但是迟迟不交其它的钱,已经拖欠2个多月了,我们没有签合同和协议,我给对方打了收条定金,收条内容是(收定金1万,日期,没有写余款交纳时间和数额,)我想问一下,对方是否违约,主要是急于用钱,但收了定金还不敢在卖,我们是否可以要求终止交易,索赔。
律师答复:
    没有签订合同就收定金?定金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成立,所以请先明确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已经成立。
    你现在的情况不够明确:
    第一,如果现在能证据证明双方对交易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如总款、交付时间等,可以认定合同成立,如果对方拒绝履行合同,构成严重违约,你们可以解除合同,定金不退还。
   第二,如果没有证据能证明合同成立,这时定金恐怕就不是法律上的定金的含义了,可以明确催促对方协商签订合同,经催促不来或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认定合同无法成立,你可以另卖。至于所谓的定金,由于合同未成立,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退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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