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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献血者到组织者 血头“自学成才”入监牢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4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被告人吕某、赵某在医院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被抓获,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据吕某供述,2012年8月底,因为缺钱,其上网找来钱的“道儿”,无意中发现qq上的一个北京闲置群里有互助献血的帖子,上面写着400毫升血500元并留了电话。吕某按照帖子上留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让其第二天到马甸桥的红十字会血液中心去献血,吕某如约前往并见到了联系人,但因为体检不合格而未献成。于是,对方让其前往医院与另一联系人联系,而该联系人当时没“业务”又没献成,直到第四天吕某才如愿以偿献了400毫升血液并得到500元钱。在这几天里,吕某将整个过程默记于心。

为了进一步了解组织卖血的方式,在献完血的第二天,吕某专门跑到医院血库边上的小公园里,仔细观察组织其献血的人的一举一动。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吕某了解到,组织者先是跟手拿着献血单的病人家属搭讪询问是否需要血,进而谈价格,然后去献血科领互助献血单,填好后带献血人去验血、输机、献血,每人每次最多献400毫升。

“学成出师”后的吕某很快加入了组织卖血的队伍,并与其他组织者建立了合作关系,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吕某找来老乡赵某,让其专门负责在医院教献血人填单子。2012年9月5日,二人在组织熊某等三人出卖血液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到案后二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赵某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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