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侵占货款22万赌博挥霍
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安徽某商贸公司业务主管溪某,在其经办本单位货物销售过程中,截留货款共计221400元,所得款项用于赌博挥霍。其中,2010年11月5日,溪某利用职务便利将送往蚌埠肉厂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200件、145、200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处、天浩园酱油批发部、高明蔬果超市,截留货款37500元。2010年11月15日,溪某又将送往蚌埠肉厂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100件、145、50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处、天浩园酱油批发部、高明蔬果超市,截留货款11750元。2010年11月29日,溪某再次将送往蚌埠肉厂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150件、145、150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处,截留货款28125元。2011年1月7日,溪某将送往蚌埠九龙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200件、145、100件、245、25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处、天浩园酱油批发部、高明蔬果超市,截留货款27250元。2011年1月13日,溪某又将送往蚌埠九龙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100件、145、100件、245、50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赖伟松处,截留货款26250元。2011年1月13日,溪某将送往蚌埠九龙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300件、145、300件、五谷牛奶50件、花生牛奶65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处、赖伟松处,截留货款71775元。2011年1月20日,溪某将送往蚌埠医学院华运超市的旺仔牌利乐125、100件、145、100件牛奶转手卖到淮北张某处、天浩园酱油批发部、高明蔬果超市,截留货款18750元。据此,溪某在两个月内先后侵占公司货款共计22万余元。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溪某身为某公司业务主管,在经办业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溪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