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交通法规

文章搜索
交通法规

补办机动车驾驶证的业务流程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1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一、受理岗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四条第一项规定,[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确认申请人信息、机动车驾驶证信息、累积记分情况,及是否具有被注销、吊销、撤销的情形,下载打印申请人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资料。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对于申请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的,出具退办凭证,告知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二、业务领导岗审核。
  三、档案管理岗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四、受理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五、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编辑推荐:
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
新旧驾照换领方法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35670690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