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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8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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