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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http://www.wfsgzmls.com/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文章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律师:
杨志明
[山东]
山东高厚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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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35670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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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fsgzmls.com/art/view.asp?id=79929048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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