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动态
刑事案例
房产法规
事故处理
合同范本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合同担保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刑事案例
房产法规
事故处理
合同范本
合同担保
刑事法规
经济犯罪案例
经济犯罪法规
交通法规
合同法规
合同违约
文章搜索
合同担保
最高额抵押的特别规定
发布时间:
2016年2月21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不得转让。
(2)当事人对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限额、最高额抵押期间进行变更不得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
(3)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4)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留学经济担保金 要注意什么
2.房屋抵押是否土地使用权也同时抵押?
3.[法律]抵押权人应怎么处理抵押的房地产受到侵害而使价值降低的情况?
4.北京市住房贷款抵押担保中心问答
5.什么叫做最高额保证?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35670690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