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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入读学校学生家长办理户口的受贿案

发布时间:2014年8月7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为入读学校学生家长办理户口

被告人吕某原为海南中学东坡学校执行校长。海南中学东坡学校成立之初,学校为吸引更多的学生到该校就读,对外谎称能为入读该学校的外省籍学生及其家长办理海南户口,其实质为儋州市政府为引进省外优秀人才给予落户的指标。2005年9月,吕某代表东坡学校同河南金桥教育培训中心代表刘某某(另案处理)签订合作招生协议书,由培训中心提供学生户籍、学籍,东坡学校办理落户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落户费。受刘某委托,郑某向吕某行贿5。4万元以谋取长期非法利益。因非法户籍、学籍被儋州市公安局清理,被骗落户的郭某、元某等人信访事发。

职务侵占受贿怎么处罚

海南省儋州市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吕某提起公诉。

2009年1月14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而郑某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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