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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例

装修房屋出问题 共同承揽谁担责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案情回放:2011年3月李某为结婚准备新房,请来王师傅、赵师傅及其徒弟来帮自己装修。三个月之后,房屋装修完毕,李某搬进新房。
但没多久,李某就发现房屋装修存在很多问题。房屋地板砖下普遍有空鼓,客厅和卧室的地面都被踩出了裂纹;厨房墙面瓷砖大面积脱落现象。
李某随即找到了王师傅要求返工。而王师傅却推脱说装修不是他一个人做得,要返工也得等回外地老家探亲的赵师傅及其徒弟一起做。李某就此问题找到检察官咨询,想知道是否有必要等赵师傅及其徒弟回来才能一起返工。
检察官说法:根据《合同法》第267条规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王师傅作为共同承揽人之一有义务就承揽事项承担连带责任,王师傅推托说要等赵师傅及其徒弟探亲回来一起返工的理由并不能成立。因此,李某可以要求王师傅承担全部返工责任。

张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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