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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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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例

未成年保安监守自盗,多次盗窃终被捕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日 来源: 潍坊寿光知名律师  

近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多起盗窃一案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案情回放:2010年7月份以来,北京市海淀区集美家具城灯饰城某摊主时某发现自己的店面里的现金经常不翼而飞,后通过灯饰城的监控录像发现有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男子形迹非常可疑。于是时某就又放了300元现金在自己店里,并和保安队长一起密切注视监控录像。2010年7月4日晚上20时许,时某保安队长从监控录像中发现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男子进入店内,遂立即抓住该人,并从其身上起获了其盗窃的170元人民币,并由此发现了该名保安在数日内多起盗窃的事实。

经审查,该名保安姓刘,案发时仅仅只有十六周岁。从今年7月1日至4日短短4天的时间内,刘某就实施了多起盗窃。经查,刘某系该家具城里的保安,负责巡逻和拉电闸工作,而家具城的电闸又在时某的店面里,所以刘某就有该店铺的钥匙。刘某就是利用手中的钥匙进入时某的店面分四次盗窃了人民币1080元现金和价值1798.04元的灯具。另外刘某还在自己的宿舍里盗窃了同事王某和刘某现金一百余元,在海淀区五孔桥菜市场被害人张某的店铺里,趁张某熟睡,盗窃其现金九百余元。在数日内,多次盗窃,足以看出嫌疑人刘某的主观恶性较大,所以虽然他系未成年人,检察院还是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检察官表示,现在有很多大型单位,为了能够节约招聘成本,在聘用保安这一问题上,大多没有引起太多注意。他们会用相对较低的薪水雇用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培训的年轻人,有很多的甚至是未成年人。这些未成年人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还没有完全定型,极易因为外界的影响而走上歧途。这些年轻的保安本来家境就不富裕,再加上做保安收入较低,很难抵制住诱惑。保安负责单位的安全等重大问题,应该是一只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这样单位的经营才能无后顾之忧。所以,检察机关提醒广大雇佣保安的用人单位,不能够因为贪图节约成本,就一再压低保安的雇佣费用和培训费用。应该主动关怀保安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加大对保安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其实这也是企业单位自身企业文化和竞争实力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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